关于印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以下简称《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此《原则意见》,各二级学院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本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实施细则,并落实各专业认真组织专业教师广泛开展社会人才需求调查,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开展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修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要求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体部分)及制订实施细则交专业建设指导处,电子版发汪梅老师,同时上交打印稿。其他相关支撑材料要求在6月30日完成。(联系电话:567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