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1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加快市属高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专业为学校已经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专业(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命名)。申报重点专业必须是已有正式毕业生三届以上的专业,一般应是校级重点专业。申报特色专业应是已正式招收本专科学生的专业。
已成为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的专业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深厚的专业建设基础。申报专业积累丰富,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有较大影响。
(2)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专业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
(3)拥有丰厚的教学成果。拥有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注重教学改革,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专业带头人能够领衔教改立项。
(4)具有良好的教学条件。有稳定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能为高水平人才培养提供保证。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高于教育部规定。
(5)具有良好的教学管理。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规范,成效显著。
(6)拥有高素质的毕业生。注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诚实守信,专业能力强,一次就业率不低于80%。
(7)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申请建设的学校保证为申报专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相应经费配套等条件;保证在四年建设期内能按我局下拨的建设经费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
2.申报特色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具有一定的学科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学校总体定位和专业发展方向。
(2)与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紧密结合。具有较好的产学研结合前景,培养的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所急需。
(3)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创新意识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教学团队整体素质高、活力强。
(4)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申请建设的学校保证为申报专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相应经费配套等条件;保证在四年建设期内能按我局下拨的建设经费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
三、建设周期
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2009-2012年,为期4年。
四、建设数量
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拟各建10个。
五、建设经费
每个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每年投入10万元专项经费,4年总计40万元,所在学校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
六、申报名额
市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市属本科高校每校各限报4个,高职院校每校各限报3个。
七、申报程序
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申报实行所在院系自愿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选、市教育局审定公布的步骤进行。
1.所在院系根据申报条件自愿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申报。
2.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提出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对象候选名单。
3.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
八、申报要求
各市属高校对推荐上报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按要求填写好《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建设申报书》或《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一式 10 份及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不接受跨校的联合申请,同一个教学科研人员的材料不得出现在不同专业的申报材料中。
联系人:韩黎,电话:87895180,E-Mail: wxqdhl@163.com。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