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新世纪教改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76号)要求,现就我院2010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每个系(部、院)限额推荐申报一、二类项目各1项,其他部门可酌情推荐申报。前三年已立项但至今年5月底前未经省教育厅审核结题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暂不申报(含一、二类项目)。
2.请各部门将《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纸质平装一式2份,并连同《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二类分开制表)1份,于6月5日前送至教务处,以上表格电子稿请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hzvtc.edu.cn。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二类)》可从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9-05-18/news20090518110914.html)下载,不再另行翻印。
3. 2008年立项的项目中期检查有关要求:教育厅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对2008年省立项的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仍然采取项目负责人公开汇报、答辩交流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围绕改革理念、项目研究与实践进展、取得的初步成效、后续改革思路及推广借鉴价值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 教育厅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与2010年项目评审交流答辩会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不明事宜,详见教育厅网站(浙教办高教〔2010〕76号(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10-05-12/news20100512150052.html)
教务处联系人:练芳芳,电话:86916944,邮箱:jwc@hzvtc.edu.cn。
教务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