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专业建设、改革与发展研究,主管教学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管理与指导工作,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2.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与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专业建设改革与研究,并进行专业建设绩效考核;
4.组织与指导各教学单位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各类教学(含实践教学)管理,开展全校性教学质量检查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编制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6.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专业负责人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的各类培训工作;
7.负责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编制、申报和招生、宣传、录取等相关工作,并开展招生情况分析;
8.负责协调、指导“3+2”及“五年一贯制”教学工作;
9.负责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各类考试管理、成绩管理等日常教务工作;
10.负责市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工作;
11.负责总结教学经验,评选教学成果奖,负责各类教学项目申报、管理与指导;
12.负责统筹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推动学生创业实践;
13.负责公共实训基地的维管和运行机制建设工作;
14.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15.协助人事处等部门做好师资队伍、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开展教师职教能力测评等工作,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16.负责实训室建设的规划编制、立项审批和绩效考核;负责制定实训室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学校危化品的管理制度,并加强检查落实情况;
17.负责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教学经验、方法,研究教学过程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决策依据;
18.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负责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19.负责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全校教材征订、采购、发放,校本教材审查、印制等工作;
20.负责教学设备的计划审批工作,协助国资处做好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