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杭职院教〔2007〕25号
关于落实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任务的补充通知
各系(部、院):
为达到规范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的目的,同时也为了确保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中的各项教学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并能充分利用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教学管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1、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按教学计划)现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有问题或需要更改,已于11月26日前将发现的问题和教学计划实施更改报告交教务处,便于我们及时修改,逾期责任自负。
2、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学院公共选修课的申报与落实,具体要求见《关于申报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同时落实任课教师。
3、根据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下沙高教园区教师互聘工作的要求,请各系(部、院)根据《关于做好2007/2008学期第一学期教师互聘后续工作及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互聘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各系(部、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4、请你们落实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12月15日前任课教师落实完毕(包括实践环节),并书面报教务处。
二、排课原则
1、各系(部、院)下达教学任务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准随意调整课程、课时等任何项目以确保教学计划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在教学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表》、《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
3、学院的排课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各系(部、院)具体实施。
4、在排课中应遵循教学规律,考虑不同课程的教学特点,保证教师和学生的负担均衡,有利于学院和各系(部、院)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
5、在排课中各系(部、院)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减少跨系教师。
6、排课时间原则上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第1-4节和下午第5-8节时间段安排。
7、安排合班课程应充分考虑学生性质,普高生不要与三校生合班;合班课的规模一般以2-3个班为宜,人数一般不超过120人;计算机课程的合班,应考虑上机安排;外语课不能合班。
8、体育课一般不安排在上午1-2节;下午5-6节上体育课的班级,同日7-8节不排课。
9、考虑到教学效果及教师的承受能力,同一门课程安排要合理,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课程不超过三门,开设新课程不要超过二门。
三、排课要求
1、首先确定教学进程表,(内含实践环节周、考试周、教学周)经确认,教务处审核后进入系统。
2、各系(部、院)在录入教学任务时,各门课程必须严格按照学期教学进程表和确认的教学任务规定的内容录入。
3、根据安排落实的教学任务必须进行合理整合、调整。充分、合理利用学院现有的教学资源安排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学期中依照班级教学要求使用固定教室请办理好申请审批手续(在使用中以学院大局为重)。
4、对同一门课程既需要在教室又要在机房或语音室(两个上课地点),则按系统要求做两次教学任务,需要设置一个班组录入系统,在录入系统时注意选择教室类型和授课方式。
5、分层教学要设置好相应的上课群组,分两条教学任务进行录入。
6、模块教学的课程要提供特殊条件的详细资料和做好班级课程的搭配。
7、体育课程原则上按照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安排,(专项分班,在学院课表定稿后由体育部根据具体学生人数确定后最后录入系统)。
8、实践环节的安排要具体落实到人员、地点。
9、周三下午为全院教职工业务(政治)学习时间,不排课;周二下午院中层干部、各系(部、院)教务主任不排课;周五上午院领导、正处长、系(部、院)主任不排课;
10、周一下午(5-8)节、周三晚上(9-11)节安排学院公共选修课程;
11、请各系(部、院)务必在2007年12月21日前完成所有的教学任务落实、审核、工作;
12、对排课中各环节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各系(部、院)事先做好系(部、院)内部的协调和统筹,各系(部、院)由教务主任作为全权代表,提出方案,参加全院统一排课。课表形成后允许根据各(系、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认。
四、进程安排
序号 | 完成内容 | 完成时间 | 完成单位 |
1 | 开课计划的查看、调整 | 11月26日前 | 五系、二部、 国际学院 |
2 | 教学进程表纸质材料上报教务处 | 12月5日 | 五系、二部、 国际学院 |
教学进程表录入 | 12月24日 |
3 | 教学任务录入 | 12月28日 | 五系、二部、 国际学院 体育部、教务处配合 |
4 | 各系(部、院)对教学任务落实、检查、调整、录入 | 12月29日前 | 五系、基础部、 国际学院 |
5 | 1、教室资源进行分配 2、根据学院排课原则在系统设定有关规定,及各系(部)有特殊条件课程、教师的相关要求 | 12月31日前 | 教务处 |
6 | 按照有特殊条件教师、合班课、公共课程(含计算机应用基础)按照班级课表的顺序排课。 | 元月6~11日前根据各系、院教学任务落实、录入完成情况顺序 | 教务处、 各系(部)、国际学院 |
7 | 各系(部、院)课表形成及调整、初稿确认 | 元月18日前 | 教务处、 各系(部)、国际学院 |
学院的排课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学任务 落实 通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7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