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杭职院教〔2008〕8号
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应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教学工作手册(修订)》中《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杭职院〔2007〕89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
2.各系(部、院)在考前对监考教师和学生做好考前动员。
3.各系(部、院)按照《规定》开展考试(考查)、考务工作:
(1)按《规定》组织好试卷的命题、评卷、成绩评定和试卷装订、保管工作。详见《规定》中第一章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评卷及成绩评定规定,第七章试卷整理、装订、保存要求。
(2)监考教师按照《规定》第二章考场规则、第三章监考人员须知中的有关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注意:考查课程、体育、实践环节、模块课程等随堂进行的考试均需填写考场记录及学生签名名单。
(3)考生考场要求按照《规定》第四章考生守则、第五章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执行。
4.考试课程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的“考试事务子系统”进行安排。如有特例,请提前与教务处联系安排。
5.期末考试试卷(样卷)提前两周交教务处文印室,以确保期末试卷的文印按期完成,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6.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考查课程补考时间按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校历规定的时间进行,各系(院)必须及时通知到每个学生。
7.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院)配合。所有的补考试卷(考试、考查)务必在本学期结束(2008年7月4日)前将报教务处文印室,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期末考试安排
本学期的各课程考试时间预计将从第12周开始,到第20周结束,请各系(部、院)根据系统分配的教学资源进行考试安排。
各系(部、院)排考时间进程见表一,第20周考试课程安排见表二。
表一 各系(部、院)考务系统排考进程表
序号 | 系(部、院) | 使用时间 | 备注 |
1 | 基础部 | 2008年4月14~15日上午 | 1天半 |
2 | 信电系 | 2008年4月15日下午~16日 | 1天半 |
3 | 管理系 | 2008年4月17~18日上午 | 1天半 |
4 | 机电系 | 2008年4月18日下午~21日 | 1天半 |
5 | 化工系 | 2008年4月22~23日上午 | 1天半 |
6 | 艺术系 | 2008年4月23日下午~24日 | 1天半 |
7 | 国际教育学院 | 2008年4月25日 | 1天 |
8 | 各系(部、院) | 2008年4月28~29日核对、调整 | 2天 |
表二 第20周考试课程安排
| 上 午 8:30—10:30 | 下 午 13:30—15:30 |
6月30日 | 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 各系(院)自行安排 |
7月1日 | 英语 | 各系(院)自行安排 |
7月2日 | 各系(院)自行安排 | |
注:安排公共课程考试的时间段内没有公共课程的班级,相应的系(院)可自行安排其他课程考试。 |
三、成绩录入要求
1.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实践环节、模块课程和体育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统一规定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成绩录入功能将于十二周开放,在2008年7月8日24:00准时关闭。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期末考试 安排 通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8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