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2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将陆续展开,为切实加强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对高职高专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杭职院〔2007〕34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杭职院〔2009〕9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系)应成立2012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并做好部署、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专业成立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制订工作计划
各院(系)要在总结以往毕业生综合实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并结合本院(系)各专业实际,制订周密的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计划和毕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并将计划、措施落实到位。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综合实践目的和要求;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选题、指导教师安排、答辩等);
4.毕业顶岗实习要求与安排(实习方式、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人员、指导或带队教师等信息);
5.毕业顶岗实习内容与要求(分专业写);
6.毕业顶岗实习纪律及安全要求;
7.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检查和材料上交);
8.毕业综合实践整体工作时间安排表。
请各院(系)将2012届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实施计划于2012年1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与安排,要确保每位学生都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和校内外指导教师。
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的落实以院(系)推荐为主,学生自主联系为辅,要确保岗位与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
切实落实学生实习安全相关事宜,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环节的管理,完善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办法。各院(系)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学生顶岗实习动态管理信息表》报送教务处,定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情况,每半月更新上报一次。
2.毕业设计(论文)可按专业性质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各院(系)应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选题应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突出专业贴近度、岗位贴近度和训练实效性,避免题目大而空,要与学生顶岗单位的生产实践或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在量、质方面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选题经各专业组认真讨论和院(系)审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给指导教师和学生。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指导;对不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出并督促其完成。同时,各系(院)、专业要加强中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4.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把关,如指导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指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存在的严重问题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答辩小组要通过答辩把好质量关。
5.各院(系)、专业可结合浙江省高职高专毕业设计(论文)抽评参考标准,详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及答辩小组评定,具体构成比例由各院(系)结合各专业的实际情况自定。
6.各院(系)、专业应加强毕业综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其指导工作的检查。若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工作在校级抽检中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且责任在指导教师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7.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及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8.学生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可参阅《毕业设计表格》(下载地址:教务网-资源下载-毕业设计表格)。
附件:2012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2月9日
http://jwc.hzvtc.edu.cn/down/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12.21更改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