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将陆续展开,为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院要成立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并做好部署、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专业成立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制订工作计划
各分院要在总结以往毕业生综合实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并结合本院各专业实际,制订周密的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并将计划、措施落实到位。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综合实践目的和要求;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选题、指导教师安排、答辩等);
4.毕业顶岗实习要求与安排(实习方式、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人员、指导或带队教师等信息);
5.毕业顶岗实习内容与要求(分专业写);
6.毕业顶岗实习纪律及安全要求;
7.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8.毕业综合实践整体工作时间安排表。
请各分院将2016届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实施计划于2015年1月13日前报送专业建设指导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根据要求,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实行网络化管理。各分院要进一步组织相关指导教师、学生使用平台,用平台进行实习日常检查与资料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处将于2016年4月对各分院开展平台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与安排,要确保每位学生都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和校内外指导教师。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的落实以分院推荐为主,学生自主联系为辅,要确保岗位与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各分院要召开顶岗实习安全教育暨动员会,切实落实学生实习安全相关事宜,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环节的管理,完善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办法。并定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情况,每半月更新上报一次。
3.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果可按专业性质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各分院要充分重视毕业综合实践选题工作,选题应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突出专业贴近度、岗位贴近度和训练实效性,避免题目大而空,要与学生顶岗单位的生产实践或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在量、质方面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
4.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综合实践的过程指导;对不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指出并督促其完成。同时,各分院、专业要加强中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5.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把关,如指导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指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存在的严重问题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答辩小组要通过答辩把好质量关。
6.各分院、专业要加强毕业综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其指导工作的检查。若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工作在校级抽检中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且责任在指导教师的,将按教学差错或事故处理。
7.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结束后,各分院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附件: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
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相关要求 |
完成日期 |
联系人 |
1 |
启动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 |
各分院制定方案,组织安排毕业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
2016年1月13日 |
王际峰 |
2 |
顶岗实习管理 |
落实顶岗实习岗位 |
2016年3月11日 |
王际峰 |
完成管理平台信息录入与日常管理 |
2016年3月23日 |
实地抽查 |
2016年4月29日 |
3 |
第二次补考 |
制定第二次补考方案,并报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备案 |
2016年3月—4月 |
曹 瑜 |
组织第二次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
2016年4月下旬 |
曹 瑜 |
4 |
毕业学分设定与审核 |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在教务系统中设置毕业学分 |
2016年4月下旬 |
汪梅 曹瑜 |
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初审,并下发各分院审核 |
2016年5月上旬 |
分院审核(包括毕业生学分认定)完成 |
2016年5月底 |
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终审 |
2016年6月初 |
5 |
毕业答辩 |
制定毕业答辩方案,并报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备案 |
2016年5月底 |
倪再 曹瑜 |
组织毕业答辩 |
2016年6月10日前 |
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
2016年6月12日 |
6 |
毕业证制作 |
完成毕业证书制作及移交 |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