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教高师〔2008〕43号
各市属高校:
按照《关于对市属高校首批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终期评估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3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9月18日至19日对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实验室等10个重点实验室进行了终期评估。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同意,现将终期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所在单位 | 得分 |
1 | 有机硅实验室 | 杭州师范大学 | 91.4 |
2 | 动物科学与技术实验室 | 杭州师范大学 | 87.9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 杭州师范大学 | 87.1 |
4 | 药物信息与新药研究实验室 | 浙大城市学院 | 86.9 |
5 | 模具设计与制造实验室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80.5 |
6 | 集成化信息处理与控制实验室 | 浙大城市学院 | 78.8 |
7 | 网络与计算开放实验室 | 浙大城市学院 | 77.8 |
8 | 学生心身危机干预研究实验中心 | 杭州师范大学 | 72.6 |
9 | 园产品品质生理与商品化技术实验室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 69.8 |
10 | 土木工程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 64.1 |
根据我局关于对市属高校首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结果的规定,以上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均为合格,希望各实验室进一步厘清实验室建设思路,凝炼发展方向,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注重提高科学研究质量和水平,加快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和地方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各重点实验室要再接再厉,早日成为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高校 科研 评估 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