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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申报的通知

2009年10月10日 00:00  点击:[]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

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申报的通知

  

杭教高师〔200931

 

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1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形成我市高等职业教育新的特色和优势,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属高职院校已经运行两年以上的校内实训基地,原则上应是校级重点实训基地。但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训基地资格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支持的实训基地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所依托专业(或专业群)应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学校总体定位和专业发展方向,符合杭州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的要求。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上具有示范作用,在校生规模应不低于300人,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2.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与省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紧密结合,具有较好的产学结合前景,培养的人才为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上成效显著,能积极面向其他高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鉴定与服务。

3.具有高水平的实训指导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

4.具有良好的实训条件。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实训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训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具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达到企业同期生产使用设备水平,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申请建设的学校保证为实训基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相应经费配套等条件;保证在三年建设期内对实训基地能按我局下拨的建设经费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

6.具有完善的实训方案。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符合相应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实训方案,实训的内容能及时反映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训课程和实训项目开设充足。

三、建设周期

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周期为20092011年,为期3年。

四、建设数量

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拟建6个。

五、建设经费

每个市级重点实训基地由市教育局每年投入20万元专项经费(3年总计60万元),所在学校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

六、申报名额

各市属高职院校每校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

七、申报程序

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申报实行实训基地自愿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选、市教育局审定公布的步骤进行。

1.实训基地根据申报条件自愿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申报。

2.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申报的实训基地进行评审,提出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对象候选名单。

3.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

八、申报要求

各市属高校对推荐上报的实训基地按要求填写好《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一式 10 份及电子版,于1015日前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不接受跨校的联合申请,同一个实训指导人员的材料不得出现在不同实训基地的申报材料中。

联系人:韩黎,电话:87895180EMail: wxqdhl@163.com

 

附件请下载:http://jwc.hzvtc.edu.cn/down/实训附件.doc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市属高校  重点  实训基地  申报  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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