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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2006年05月15日 00:00  点击:[]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杭职院〔2004151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课程建设是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心,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主要环节,课程质量是衡量学院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尺度。课程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信誉;是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的根本措施,也是学校工作中一项长期的基本建设,是专业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必须加大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的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课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以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为重点,重构课程体系,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目的,整合教学内容,开发以工作项目为中心的实务性课程。基础课以必需和够用为度,专业课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实践性课程。提高课程教学的师资水平,优化课程教学的条件,以精品课程建设为载体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课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开展课程建设要从高职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要求出发,依据高职教学规律和一定的质量标准,通过对课程师资建设,实验实训建设,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提高课程的教学、实验实训、研究和管理水平。

    1、制定课程的建设目标。在开展调研、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该课程教学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确定本课程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实验实训环境、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改革和科研等方面的建设目标。

    2、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实训大纲(含指导书)。教学大纲决定了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是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具体体现。

    3、开展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择适用高职的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学院鼓励各系()进行教材以及与之配套的实验、实训大纲(含指导书)的编写。

    4、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充分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教学技术和手段的现代化。

5、认真做好实验室、实训建设工作。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生命线,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了达到“零距离”培养目标,不仅要建设好校内实验室和实训中心,还要建好校外实训基地。在不断扩大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的比重的同时,要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减少演示性、验证性的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校内实训场地要尽力给学生创造一个职业岗位现场的氛围。

    6.改革考试方法。要认真抓好试题库建设,逐步实现教考分离。在考试方法上,除笔试外,还可以采取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与操作等多种考试方法。鼓励学生去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要努力提高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从企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师资结构,适应职业岗位变化的要求。

8.开展产学合作活动。探索校企联合办学的有效模式,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以及推广和应用生产技术研究成果等。

9.建立教学档案。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和课程教学改革等教学档案完整齐备。

10.以与课程相关的教研室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方法,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相互听课、交流经验。

三、课程建设的管理制度课程建设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课程建设工作制订全面规划,进行审批、评估、验收等工作。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论证、修订各系()的课程建设规划,制订学院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对申报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和最终的评估验收。

2.系()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课程骨干教师组成。负责制订系()课程建设规划,初审本部门课程建设申报计划,监督课程建设的进程,组织阶段性检查。

3.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该课程建设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一般应由讲师职称以上的骨干教师担任。

四、课程建设的经费

学院每年度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课程建设的费用。课程立项经费为1/门。 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五、课程建设的申报、审批、评估、验收

1.申报的基本条件:

(1)该课程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课程建设项目小组有三名以上任课教师(其中至少两人有中级职称),一名以上实验指导教师(公共基础课除外)

(3)教学大纲(包括实训大纲和实验指导书)齐备、教材与大纲配套;

(4)实验、实训条件较好;

(5)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包括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师德师风良好,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课程建设的申报与审批

(1)申报者要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申报表”。

(2)()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本系()申报表进行初审;

(3)在系()初审、教务处审核的基础上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批,确定立项的课程;

(4)课程建设的申报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的5月份申报,6月份审批确定。第一批年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时间为200411月份,200412月份审批确定,第一批重点建设课程控制在十项之内。

3.课程建设的评估、验收凡完成课程建设的项目可申请学院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如下:

课程建设的项目建设期为2年。

(1)课程建设验收的标准:

①依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见附表)及申报表。由学院教务处组织验收。凡有实验、实训环节的课程其总分在90分以上,无实验、实训环节的课程总分在75分以上,均可通过验收;

②课程建设确有显著特色且这些特色不属于评估指标体系的可加35分。

(2)验收程序:

①先由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所在教研室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验收申请表,写出自评;

②系()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在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是否同意验收的意见再转送教务处;

③由教务处组织验收,将验收结果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批。

(3)申请验收应交的材料:

①课程建设申报表;

②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

③课程建设阶段检查记录;

④课程建设过程计划和执行情况;   

⑤自评报告及相关辅助材料。

(4)教务处验收组的工作职责:

①审核自评报告及相关的辅助材料;

②召开座谈会或调查;   

③依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验收,做出评估结论。

六、激励措施及其他

1.通过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授予“优秀课程”称号,发给证书。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评审以及本年度教师考核予以政策倾斜。

2.通过验收的课程,学院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奖励,今后的工作量以1.1倍计算。

3.为确保通过验收的课程始终保持先进性,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将每年复查一次,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若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课程,学院将取消其优秀课程称号。

4.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二年。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doc

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申报表 附件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申报表.doc

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 附件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doc

 

 

0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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